【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绿春法院法官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网购纠纷

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编者按: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绿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法院队伍为目标,扎实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目前,学习教育环节正有序推进,为促进作风形象大改观,我院将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近日,绿春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网购(卖家收钱后不发货)纠纷。

简要案情:原告朱某某因要买黄草花卉(石斛),经人介绍后,通过互相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联系到了被告李某某。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谈妥后,被告李某某要求原告朱某某先付货款,原告便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7000元货款,以购买相应数量的黄草花卉。李某某承诺于第二天通过快递发货给朱某某。

几天后,朱某某未收到货,便追问李某某,要求其偿货款,追偿过程中,李某某承诺会尽快发货,还写下借条,承诺如未按借条约定如期还款,逾期愿意还款8000元(多出的1000元作为补偿),一段时间后,朱某某还是未收到货,只收到1000元退款,便以邮寄起诉材料的形式向绿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便于诉讼文书的送达,书记员添加了原、被告的微信。

开庭当天,书记员联系被告,被告却称自己已在外省打工,不能到庭。考虑到双方在争议焦点上各持己见、僵持不下,如果缺席判决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无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耐心做被告的诉讼引导工作,并建议原、被告通过微信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多方努力,原、被告双方就欠款数额和还款时间上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约定被告于2021年6月26日前向原告支付8000元退款。至此,该纠纷得以化解。

调解结束后,原告朱某某激动的说:“法官们办案的效率太高了,短短几天时间,我的事情就出了结果。你们在为民服务的方式上也紧跟时代步伐,来之前,真不敢想象能利用微信和如此低成本就把我的案子解决了,为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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