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评 | 奔向科创板专利破局之路

【背景】据新浪财经消息:2020年08月24日,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翰科技)对外发出《胜诉声明》,声称遭遇竞争对手重庆金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称重庆金山)的恶意专利诉讼,历经15个月的等待,终于迎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声明中还声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频发已经成为阻碍科创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而安翰科技被迫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的理由就是存在重大知识产权纠纷。

除了安翰科技外,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显示的信息来看,截至2020年7月23日,已有33家企业科创板IPO的申请审核状态显示为“终止”。因知识产权原因终止的有17家,占比超过50%。33家企业中,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少企业的IPO进程都因知识产权纠纷而停止。

一、重大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科创板IPO高科技企业的拦路虎

笔者注意到,在高科技企业迎来科创板注册红利的浪潮下,重大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高科技企业在申报科创板过程中的拦路虎。例如文章开头的安翰科技,2019年10月25日,安翰科技的IPO项目动态更新为“中止”。根据媒体报道,安翰科技中止审核的申请理由就是专利涉诉。

该项诉讼审理期间,6月20日,安翰科技就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的8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并于7月16日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将于11月20日左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处理决定。安翰科技认为该专利处理决定对本次发行上市具有重要影响,且预计在中止期间将收到处理决定,因此申请中止审核。

直到2019年11月25日,安翰科技主动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材料,最终阻断其上市之路的正是上述两项悬而未决的专利诉讼案。

另外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山云科技),其从2019年4月24日申请科创板注册上市,2020年7月5日提交了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在此期间共完成四轮审核问询,依然因为2019年5月30日竞争对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宿科技)以侵犯ZL201310147926.9和ZL201310349444.1两项专利权为由提起的专利诉讼,折戟科创板之路。在此次专利狙击战中,竞争对手网宿科技提起的专利诉讼涉案金额有4.1亿元,而白山云科技近三年营收分别为 14.46 亿元、10.52 亿元、6.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112.79 万元、4992.21 万元、1758.22 万元,专利诉讼战的诉讼争议金额已经远远超过近三年以来的净利润。因此白山云科技曾多次称,网宿科技对其的诉讼,主要目的不在于获取相应救济,而在于恶意阻碍白山云科创板上市。

当然,除了专利诉讼战,还有重大商业秘密诉讼狙击高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之路。例如,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弘集团)的科创板申请在2020年4月16日被上交所受理后,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的每次问询中,都会询问其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天智)商业秘密纠纷及其影响,润天智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已在6月4日对汉拓数码、汉弘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其涉案技术秘密,并赔偿经济损失109,695,365.05元,及维权合理支出350,000元,润天智的索赔总额超过1.1亿元。

除了重大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诉讼,高科技企业在科创板知识产权陷阱中,还存在核心技术不符合科创板要求的情形,还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等。

二、高科技企业的科创板知识产权之路如何破局

科创板的诞生,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因此,在核心要求方面,科创板IPO企业与创业板IPO企业的重要区别,就是是否具备核心技术,是否属于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但是从上文中明确能看到,上市委员会在申报科创板的企业中,对是否具备核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支持主营业务发展的审核一直从未放松。所以拟科创板IPO的高科技企业一定要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笔者认为科创板专利技术的破局起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知识产权盘点、分析与评估。

知识产权布局的核心是保护,保护企业自身的技术秘密合法性和市场占有,防御来自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防御企业自身的技术发明落入侵权陷阱。高科技企业既然需要申报科创板,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自身核心专利及现有知识产权存量的盘点、评估与分析,国内众多高科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独立的资产进行分类并专门进行管理和维护。所以高科技企业亟需对企业现有知识产权进行盘点,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维度采取措施来构建自身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在行业赛道上拥有哪些核心专利技术,未申报的专利应当积极申报及时转化成核心专利技术,围绕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群。专利技术,尤其是核心的发明专利技术,是科创板企业的核心资产及护城河。专利权利的稳定性关系到专利在受到无效、诉讼等挑战时能不能经受得住考验,而保护范围的大小则关系到一件专利能否既覆盖到竞争对手的产品,同时又能保护好自己的产品不受侵犯。

其次,要对现有赛道竞争对手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进行了解,在高科技行业中,任何一个赛道科创板上市都是分水岭,成功的高科技企业则携上市之势依靠巨额融资迅速与其他同行拉开明显距离。因此企业盯住自己专利申请的同时,仍要对竞争对手及行业的风险专利进行监测与分析,了解到自身产品与商业模式中是否有侵权可能,如果有嫌疑,再考虑用何种方法降低风险专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2、建立专利预警分析机制。

针对高科技企业所在的特定行业,由专业人员对高科技企业核心产品相关技术进行检索、分析, 以了解当前国内外技术背景、行业发展态势,竞争对手专利情况;国内专利信息、 国外专利信息;重点地区、专利权人、专利技术分析;以及技术空白点等方式,来进行专利侵权预警分析。

而专利侵权预警分析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完全了解该项技术,否则可能导致在后续的专利检索中漏检重要的相关专利,从而使得该分析报告存在严重问题,所以详细了解产品技术内容、国内国外专利申请及授权实际情况,针对公司核心产品及技术进行国内及待进入国家的专利侵权预警分析就尤为重要。

3、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规避。

知识产权合法、有效,具备技术先进性和核心竞争力,能对拟上市高科技企业核心业务持续支持是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的重点,而本文中列举的拟科创板IPO企业都因为竞争对手的巨额专利诉讼导致上市进程的终止。

除了高科技企业自身拥有核心专利技术集群以外,在竞争对手发起专利诉讼过程前,就应当分析自身产品设计的专利和产品侵权风险,制定专利布局方案,以达到竞争对手“不能告”的防御目的。针对潜在侵权企业,分析其产品和研发项目涉及的所有专利,包括硬件和软件,展示自己拥有的专利、获得授权或可以合法使用的专利,达到让潜在竞争对手“不敢告”的目的。

针对已经发起的专利诉讼,积极与诉讼方沟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解和解,以较小代价排除上市过程中的专利诉讼障碍。针对恶意诉讼方,由于一般发起方也是同行业竞争对手,可以基于自身的核心专利技术进行反诉、交叉授权,同时通过与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协调等反制方式,将风险限定在可控范围。

4、布局高科技企业自身的核心专利技术矩阵。

致力于科创板IPO的高科技企业,坚决布局自身的核心专利技术矩阵才是破局的核心出路。在专利布局方案的制订过程中,要和公司的专利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市场部门和研发部门进行比较深入的沟通,其中专利管理部门在整个专利战略布局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主导和推动作用。根据专利侵权预警分析报告,对企业现有技术方案进行分级,分别为重要需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一般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无需或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对于需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从扩大专利保护范围的角度出发,对技术方案进行适当扩展。针对不同级别的技术方案,制定不同的申请策略,例如进行PCT 申请、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一般国内申请、基于优先权申请等方式。

最后,由于“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形成企业核心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科创板突出了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的关注,企业应做好某些“特殊”核心技术人员例如兼职人员和具有工作变动人员的背景调查,以避免由这些人员形成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潜在纠纷。同时与对本企业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订立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务发明归属的办法,保护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

作者:张亮 夏孙明(作者系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