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问题,问我吧!

法律2017-08-29上海
杨立新 | 影响力 46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因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频出,200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高空抛物以及高空坠落物的侵权责任规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条规则在制定时争议就比较大,在具体使用中问题较多,社会反应不一。特别是对一些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案件,各界反映都不相同。
我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亲属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关于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问题,欢迎与我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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