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问我吧!

法律2016-09-01上海
朱巍 | 影响力 202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6年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并要求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我是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互联网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消法学会副秘书长。我曾多次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研讨会议,与百度公司、新浪网等涉及较多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企业有深入交流。
该暂行办法实施后,搜索引擎商业推广、自媒体的软文广告、门户网站弹窗广告等都将带上“紧箍咒”,该办法将会如何影响搜索引擎、新闻网站、自媒体的发展,它将如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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